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一线城市打拼,而许多人开始考虑回乡置业。广州作为我国一线城市,吸引了大量人才,而长沙作为省会城市,以其宜居宜业的特点,成为了许多广州回乡者的首选。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1. 贷款条件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金管理中心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在广州、长沙两地均有住房公积金账户;
(2)申请人须在广州、长沙两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申请人须在长沙购买首套房或改善型住房;
(4)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贷款额度
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 贷款利率
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4. 还款方式
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具体由申请人选择。
二、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
1.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授权的贷款银行。
3. 审核审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4. 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后,申请人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三、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否则无法申请贷款;
2. 申请人需选择合适的贷款银行,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政策;
3. 申请人需确保信用良好,避免因信用问题影响贷款审批;
4. 申请人需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记录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
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为跨城购房者提供了便利,有助于缓解购房压力。了解相关政策,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将有助于您顺利实现回乡置业的梦想。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购房人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凡是支持公积金贷款的小区都是跟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关系的,可以直接咨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或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确定该小区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隔省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申请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操作的话,满足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就可申请。
一般流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程如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广州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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